截至7月12日20时,东盟十国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占海外(即中国以外国家)确诊病例总数的比重仅是1.46%,死亡率低于海外平均死亡率。
就统计中国以外国家(即海外)各国疫情来看,
各国近七日确诊病例增长幅度:在前十位国家中没有东盟国家。
各国的治愈率,在前十位国家中有三个东盟国家:马来西亚,居第二位;泰国,居第六位;越南,居第八位。
各国的死亡率:在前十位国家中没有东盟国家。
各国的确诊病例数占国家面积,在前十位国家中有一个东盟国家:新加坡,每平方公里确诊160人,居第四位。
各国的确诊病例数占人口比例:在前十位国家中没有东盟国家。
各国疫情严重指数:在前十位国家中没有东盟国家。
截止7月12日20时,当日东盟十国中两个国家0新增确诊病例数。
截至7月12日20时,
东盟国家新冠疫情的死亡率为2.8%,治愈率为55.65%;
海外新冠疫情的死亡率为4.4%,治愈率为58.3%;
中国新冠疫情的死亡率为5.43%,治愈率为93.89%。
印尼
7月12日,印尼新增168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75699人,新增死亡71例,累计3606例死亡病例,另有35638人被治愈。
入境印尼需知:
1. 访问签证持有人
a. 已经获得紧急居留许可的访问性居留证外国持有人,在冠型肺炎病毒未结束期间,以及目前无论直接或间接还没有交通工具能回国的情况下,那么可以根据原来的访问性居留证进行延长许可证。
b. 根据上述a条所述说的,必须在此通函发布日起的14天内就要办理延长其许可证。
c. 外国人不符合上述a)和b)条所述的规定,那么将根据有效的法律规定采取移民行政措施。
2. KITAS暂居留许可证持有人
a. 暂居留许可证外国持有人已获得紧急居留许可证的,可以根据原来的暂居留许可证申请延长其居留许可。
b. 暂居留许可证外国持有人已获得紧急居留许可证的,并不能再延长的,根据有效规定,必须在此通函发布日起的最迟30天内就要离境印尼。
c. 外国人不符合上述b)条所述的规定,那么将根据有效的法律规定采取移民行政措施。
3. KITAP居留许可证持有人
a. 永久居留许可证外国持有人已获得紧急居留许可证的,可以根据原来的永久居留许可证申请延长其居留许可。
b. 永久居留许可证外国持有人已获得紧急居留许可证的,并不能再延长的,根据有效规定,必须在此通函发布日起的最迟30天内就要离境印尼。
c. 外国人不符合上述b)条所述的规定,那么将根据有效的法律规定采取移民行政措施。
4. 落地签证的持有人
1)访问性落地签证的外国持有人已获得紧急居留许可证的,在冠型肺炎病毒未结束期间,以及目前无论直接或间接还没有交通工具能回国的情况下,那么可以根据原来的访问性居留证进行延长许可证。
2)根据上述1)条所述说的,必须在此通函发布日起的30天内就要办理延长其许可证。
3)外国人不符合上述1)和2)条所述的规定,那么将根规定采取移民行政措施。
5. 免签证的持有人
1)访问性落地免签证外国持有人已获得紧急居留许可证的,必须在此通函发布日起的最迟30天内就要离境印尼。
2)外国人不符合上述1)条所述的规定,那么将根据有效的法律规定采取移民行政措施。
6. 已获得批文的的访问性居留证,以及暂居留证持有人
1)访问性的居留证,以及暂居留证,并处在印尼的持有人,已获得印尼国家劳动部的电传签证,通知,和国家投资局(BKPM)的推荐信者,在不需要离开印尼,并无需向驻中国的印尼大使馆申请签证的情况下,可以在当地印尼移民局申请访问性的居留证,和暂居留许可证。
2)在发行访问性的居留证,和暂居留证之前,可以先到移民局所指定的柜台支付相关费用后,才把相关许可证给以提供。
(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法规(2019年第28号)
该通函自2020年7月13日起生效,直到有进一步决定,再另通知。
政策解读
(具体实施条件以官方为准)
针对在印尼的外国人
1. kitas已经过期的,可以申请kitas新的延期;
2. 商务签,旅游签,落地签,可以继续申请紧急延期。如果不申请紧急延期,必须在7月13开始的30天之内离境,否则缴纳滞期费;
3. 针对免签入境的,不能办理紧急延期,必须在7月13开始的30天之内离境,否则缴纳滞期费;
4. Kitas和kitap在境外的从7月13日起60日内返回印尼延期;
5. 已经办理kitas批文,而且人在印尼境内的商务签证,可以直接办理kitas不需要贴签证。
菲律宾
7月12日,菲律宾新增212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确诊56259例。
此外,累计死亡病例1534例,累计治愈病例16046例。
入境菲律宾需知:
除了菲律宾公民及配偶和子女、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人员外,停止其他所有外国人入境菲律宾,直到另行通知。以上人员入境后需要隔离14天。
禁止所有和菲律宾互免签证国家免签待遇。
允许外国人离境,出境手续不变。
新加坡
7月12日,新加坡新增确诊178例,累计45961例。新增病例当中,社区病例为1例,境外输入性病例1例。
新加坡转机需知:
新加坡航空公司发布新的转机政策,6月23日起,乘客可从中国重庆、广州、上海、香港四地及日本、韩国部分城市出发,搭乘新加坡航空集团(含新航、胜安航空、酷航)航班在新加坡转机,前往新加坡航空集团运营的其他航线目的地。
根据该政策,乘客可搭乘新航集团旗下航班,从获批准的航点(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日本、韩国等国的部分城市)出发在新转机。如出发地和目的地均为获批航点,可双向转机。
政策要求乘客购买新航集团联程机票,不可分段购买,并确保自身情况符合目的地防疫、移民等入境要求。在新加坡樟宜机场转机时,转机航班间隔时间低于75分钟的乘客,将被直接送抵登机口;间隔时间超过75分钟的乘客,需在指定区域候机。上述转机做法仅适用于新航集团旗下航线乘客。
另据了解,目前中国各航空公司暂未有获批在新中转的航线。按新方规定,不符合来新转机要求的乘客,即使抵达新加坡,也将被原机退运至出发地。
此外,在新转机须遵守当地防疫举措,接受测量体温等检查。新加坡樟宜机场候机区配有医疗设施,乘客如在转机时出现身体不适或发热等症状,请立即联系机场工作人员寻求帮助。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须在当地接受进一步检查、隔离或治疗,相关费用按新方规定处理。
马来西亚
7月12日,马来西亚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4例,累计确诊8718例;累计死亡病例122例;新增治愈4例,累计治愈8519例。
治愈率97.72%,死亡率1.4%。
入境马来西亚需知:
政府6月10日起推行复苏式行动管制令将持续至8月31日。在此期间禁止所有境外外籍人员入境马来西亚,任何签证种类包括电子登记 eNTRI,电子签证 eVISA,落地签 VOA,贴签 Visa,Malaysia和批文签证都不允许入境和暂停签发。
近日,部分放宽对外籍公民入境的限制,包括允许部分持工作、专业访问等签证的人士和专业技术人员入境。
泰国
7月12日,泰国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连续48天无本土感染病例,累计3217例,其中3088例治愈返家,治愈率96%;无新增死亡比例,累计死亡58例 ,仍有71例在院接受治疗。
近来泰国新增确诊病例人数如下:
7月05日:5例
7月06日:5例
7月07日:0例
7月08日:2例
7月09日:5例
7月10日:0例
7月11日:14例
入境泰国需知:
一、目前泰国仍未开放国际转机。请勿购买经泰国中转的机票,以免行程受阻。
二、根据泰方公告,目前仍禁止商业航班载客来泰,但特许以下11类人员入境泰国:
1、泰国公民;
2、特许人员,或由总理或解决紧急状态负责人允许或邀请入境泰国的人士(可能会有规定的入境条件及时间);
3、外交、领事使团或国际组织人员,或来泰履行职务的外国政府代表,或外交部允许的其他必要的国际机构人员,包括其配偶、父母或孩子;
4、运输必要货物的人员,任务完成后应立即返回;
5、执行任务进入泰国的交通工具驾驶人员及工作人员,并有明确的离泰日期;
6、泰国公民的非泰国籍配偶、父母或子女;
7、持有有效的泰国永久居留证或被许可在泰国居住的非泰国籍公民;
8、拥有工作许可证或得到政府机构许可在泰国工作的非泰国籍公民,包括其配偶或子女。
9、经泰国当局批准的教育机构的学生,包括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但根据私立学校法规定的非正规教育机构的学生和其他类似的私人教育机构的学生除外。
10、需来泰接受治疗的非泰国籍公民及其随从人员。不包括治疗新冠肺炎的患者。
11、根据与外国的特殊安排被允许进入泰国的非泰国籍公民。
三、上述11类人员,可向所在国的泰国使领馆申办入境许可。由于入境许可须报泰国外交部审批核发,通常须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同时须按要求提交覆盖在泰停留期间新冠肺炎治疗且保额10万美元以上的医疗保险单据、出发前72小时内排除感染新冠病毒的RT-PCR法核酸检测报告及泰方指定隔离酒店的14天订单等材料。具体规定及要求请与所在国的泰国使领馆咨询确认。
四、赴泰办理值机手续时,须向航司出示入境许可、覆盖在泰停留期间新冠肺炎治疗且保额10万美元以上的医疗保险单据、出发前72小时内排除感染新冠病毒的RT-PCR法核酸检测报告等材料。具体规定及要求请与航司咨询确认。
五、抵泰后,请严格遵守泰方有关入境隔离政策。在泰停留不超过14天的短期来泰人员须在机场自费进行RT-PCR法核酸检测。在泰停留超过14天的长期来泰人员须按规定前往指定酒店或地点隔离14天,未经许可擅自离开隔离地点将被罚款并驱逐出境,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越南
越南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发布,截至7月12日18时,越南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截至目前,越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372例,其中232例是境外输入性病例,入境后立即接受隔离。越南已连续87天无新增本地病例。
在372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中350人已被治愈,占94.1%,无死亡病例。
入境越南需知:
越南政府颁发关于《外国人出境、入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修改补充若干条款法详细规定的第75/2020/NĐ-CP号议定。
该议定规定获免签入境各口岸经济区、沿海经济区并有前往越南其他地方的需求的外国公民(根据《外国人出境、入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第3款第12条和《外国人出境、入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修改补充若干条款法第7款第1条的规定)。根据越南作为缔约国,但未在越南设立商业机构或合作伙伴的国际条约,为入境越南的外国人签发签证;为入境越南的外国人签发临时居留证的形式等。
对于向获免签入境各口岸经济区、沿海经济区并有前往越南其他地方的需求的外国公民签发签证的相关事宜,议定明确规定,上述公民需要通过越南的机关、组织或个人邀请并根据《外国人出境、入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第19条规定在出入境机关提出办理签发签证手续担保。
对于获得越南单方面免签的国家入境各口岸经济区、沿海经济区并有前往越南其他地方的需求的公民(根据《外国人出境、入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第3款第12条和《外国人出境、入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修改补充若干条款法第7款第1条的规定)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对临时居留少于15天的公民,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在旧的临时居留证盖章无效,并签发自入境之日起有效期15天的新临时居留证。对已居留15天以上的公民,按规定办理签发签证手续。
对于根据越南作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获免签入境各口岸经济区、沿海经济区,若临时居留证到期并有前往越南其他地方的需求的外国公民,将按照国际条约进行签发签证。
议定也明确规定向入境越南的外国公民签发临时居留证的形式。据此,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在护照或单独签证上盖章的形式向外国公民签发临时居留证。出入境管理部门不向通过自动监控门入境的外国公民签发临时居留证。
该议定于2020年7月1日起生效。
缅甸
7月12日,缅甸4例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确诊330例。
入境缅甸需知:
为了在缅甸的建设业、经济项目和相关工作尽快重启并加速推进,入缅的外国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入缅手续。
从国外来缅的外国人,在登机前,需要携带36小时内检验的阴性核酸鼻咽拭子证明。入境后需要在规定的隔离中心接受隔离,隔离第二天由本地医护人员取出鼻拭(Nasal Swab)测验,随后隔离第5天再取出一次鼻拭测验,如果测验的结果是阴性(PCR Result Negative),可以照常回到工作岗位复工,而测验的所有费用需要自理。
柬埔寨
柬埔寨卫生部7月12日通报,柬埔寨新增15例确诊新冠肺炎病例。
截至7月12日,柬埔寨累计确诊156例病例,其中133例治愈病例。
入境柬埔寨需知:
入境柬埔寨的外国商务人员不再需要交3000美元预的存款和50000美元保额的医疗保险。
在柬埔寨财经部(MEF)如开的会议上,通过的这项新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企业可以为公司老板、董事、总经理、员工及家庭成员等访柬人员提供申请、担保。
2.公司的担保申请将在线完成,然后由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申请后公司企业将收到带有二维码的批准回执,在出行前公司需将该批准回执发送给来柬人员。
3.抵达后:在正常的入境手续后,访柬人员将被迅速引导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检测。测试结果约需8小时。
4.对于第一个晚上的住宿,访柬者可以住在预先预订的酒店(卫生部会在前往柬埔寨之前告知所指定的酒店名单)。
5.新冠肺炎病毒检测的相关费用、餐费、到酒店的交通费,以及在酒店第一个晚上的住宿费用共计需要160美元。
6.如果检测结果为阴性,旅客便可以回家自我隔离14天。但如果结果是为阳性(确诊)的,访柬人员将被送往指定医院隔离治疗,公司将承担其所有开支。
7.该规定预计下周开始运作。财经部(MEF)正在尽最大努力尽早推行该新规。
文莱
文莱已连续64天无新增新冠病毒确诊病例。
入境的外国人,必须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的检测费,以及14天隔离期的所有费用。
检测费为1000文莱元(约合4800元人民币)。
老挝
老挝总理办公厅6月30日发布文件,公布了关于7月1日~7月31日之间的最新防控措施,文件指出:
放宽措施
1、在合适的场地举办有观众的各类体育比赛,但必须执行防疫措施(教育与体育部下发的指导细则)
2、开放依法获得相应许可的赌场,但必须执行防疫措施(计划与投资部将下发指导文件)
3、允许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交谈会、传统节日以及传统的婚庆活动,但必须执行防疫措施(新闻文化旅游部下发的指导文件)
继续禁止
1、继续关闭各娱乐场所,卡拉OK厅以及游戏厅。
2、继续关闭各地方及国际口岸,禁止人员过境,政府许可的可接受货车出入境的地方口岸除外;至于国际口岸,老挝公民以及确有紧急事务需要出入境且经疫情防控专委会批准的外籍人员除外,货运可正常出入境。
3、暂停向来自或途经仍有疫情的国家发放普通个人签发旅游、访问签证,继续暂停向存在疫情国家人员签发旅游、访问签证,但外交人员、有紧急事务的外国专家及工作人员可入境参与各相关项目或活动,但须经疫情防控特委会同意,外交部将另行签发入境意见。
来源:摘自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编发的《东盟防控疫情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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